第一篇:农村“三资”管理自查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农村“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根据乐办字[20xx]48号文《关于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于20xx年7月18日—28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对农村“三资”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责任
为了认真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镇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梁彩东同志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业务骨干成立了三个小组,分三个片开展了一次全镇范围内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检查,对照检查内容,逐村逐条进行检查,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从而强化我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秩序
全镇(www.)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自20xx年10月成立“村帐镇代理办”和“公共资源交易所”以来,各项制度均已建立。并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务制度、规范报帐程序,严把财务手续,落实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强化审计监督,确保村级集体资金使用安全,运行平稳。凡是涉及到土地承包、工程招标、变更、发包集体资产资源转让等活动都必须向社会公开,实行定点招标,招标单位要制定操作规程、方案和工作规范,做到有章可循。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已全面完成,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的农户数为11644户,证书到户率100%,签订合同11644份,合同到户率100%,从而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三、认真整改,全面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在这项检查工作中,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①个别村报帐不够及时,手续不够齐全,财务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②个别村签订农业承包合同时,农户签字不够规范,土地承包经营证书填写不够规范,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等问题。针对检查工作时发现的问题以及没有达到上级要求的,镇领导小组将分片、分组继续开展督查、指导实行包干到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于20xx年7月底之前,全面完成这项工作。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第二篇:方岗乡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方岗乡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工作自查报告
市纪委:
自中央、省、许昌市、禹州市关于要求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政府扩大会议,按照许昌市、禹州市等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在对我乡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后,制定了《方岗乡关于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进行了一自纠自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全程监督。成立了以政府乡长王惠敏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委、财政、农业、水利、民政、国土、林业等部门为成员的“三资”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了以纪委和财政为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大了领导管理力度,以纪委为主在全乡范围内进行督导监督,健全乡村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对行政村、基层站所进行严格督察监控,贯穿整个工作全程。乡党委政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组织村组干部、机关干部、工作区、基层站所等有关人员召开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动员大会,李书记、王乡长在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同时还对我乡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了使该项政策深入群众,通过对全乡所辖24个行政村和各个基层站所采用宣传车、广播、电视 1
台飞播、横幅、标语口号、入户讲解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实际了解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二、实事求是,建立台账,摸清底子。我乡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不清、涉及广泛、情况复杂,为尽快规范乡村财务、加强我乡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乡党委政府多次召开村组干部扩大会议,对我乡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全乡动员,积极开展这项工作,现我乡所辖24个行政村以及各基层站所已全部建立本单位部门的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方案,建立了工作台账,通过群众选举投票等形式设立村报账员,台账建立后全部在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建档、存档,通过村务公示栏、公告、广播、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向群众予以公示“三资”底数,通过意见箱、群众座谈会、党员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乡“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在乡政务、财务公示栏中公布全乡“三资”底数,开设群众监督举报电话8783888,接受群众监督,以更好、更实际、更实事求是地开展规范我乡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三、自纠自查,严格监督,力争实效。通过我乡积极地开展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在乡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截止目前,我乡共清理出债务(时间截止至2014年底,含全乡所辖24个行政村)1102950元,其中债务最大的行政村有杨庄村(债务220140元)、和沟村(122500元),债务时间最长的村是和沟村(和沟村2014年3月29日,因维修村级道路、学校等事项为由向信用社贷款共计12万余元,村里一
直无经济收入来源,导致债务拖欠至今),全乡自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以来开展最扎实、成效最明显的行政村有吕沟村、杨南村、和沟村、刘屯村、杨庄村等,这些村因为以前财务管理混乱导致社会矛盾比较突出、不安定因素问题严重、群众对村两委普遍不满等问题,现在这些村矛盾少了、问题少了、不满也少了。通过规范乡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明确了我乡的农村集体“三资”底数,真正使我乡的财务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和规范,拉紧了干群之间的关系,使全乡群众心中都有了一本明白账!
这次我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虽然完成了大量的工作,做出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因为是初次开展这项工作,所以还存在一些问题:
1、通过清产核资,发现了少数村(组)存在着部分白条抵库现象。
2、由于村级遗留的一些问题,有的村组在税费分配时没有到户,税费由村财垫付,账面体现各村民小组欠村税费,实际上落实不到户,并且造成财务管理混乱。
针对以上的问题,我乡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管理。
1、对部分白条抵库现象,我们将抽调乡纪委、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等相关人员,邀请市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的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清理整顿小组,对白条抵库一单一单进行清理,杜绝再出现新的白条抵库现象的发生。
2、进一步完善电脑台帐,实行专 ……此处隐藏2672个字……”、“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了各村原有帐户,由核算中心开设统一的银行帐户,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报帐。
2.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加强管理,收支平衡
根据代理服务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订了上墙《中心会计岗位责任制》、《中心资金出纳岗位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各村所有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解入中心帐户,不得挪用、坐支。小额支出由报帐员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报帐员到中心报帐,经中心会计审核后由中心出纳付款。各村的大项支出,经单位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转帐的形式或由报帐员向中心预借一定的款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结帐。一是支出入账严格把关。“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四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中心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二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中心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四是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五是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3.镇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后,已分别于2014年8月、9月和10月在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功的进行了四次公开交易,即九里岗垃圾焚烧炉的兴建、镇小车的拍卖、石上水库的出租和镇文化站的建设。四次交易程序合法,镇纪委全程监督,结果公开透明。
三是建议和意见
组级集体“三资”现在如果也要纳入管理,恐怕有一些难度,条件也还不成熟,必竟村级“三资”管理才刚刚起步。
目前的各镇的管理台帐都是自己本镇设计的,也很不统一,是否上级部门可以统一下来。
第五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自查总结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自查总结
2014年10月10日
丁堰镇农经中心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镇十分重视,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会计电算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2014年5月份根据市统一要求在全镇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为了更好地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我镇建立了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副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村书记、会计、农经中心记账员为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立后专门召开了村定职干部大会,由镇长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动员,农经中心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业务辅导。二是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纪委牵头,农经中心记账员分工到村对全镇10个村的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查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建立了详实的“三资”台账并将清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实施了公示。
二、集中培训,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
自从合并乡镇以来,我镇就实施了“村账镇代理”制度,从农经中心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织实施会计业务培训,实现了从手工记账到会计电算化的转变,再从会计电算化到网络记账的飞跃,农经中心记账员通过网络登录该系统,对辖区内各村财务进行电算化处理、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
三、落实制度,规范运作
一是建章立制。根据农经服务中心的工作程序,我们制定了《农经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代理记账员操作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一事一议项目化管理制度》、《村级票据管理制度》等 ,进一步细化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
二是规范收支行为。各村在发生经济业务时统一使用省监制的村级组织内部结算凭证,所有的资产租赁、资源发包、土地补偿费等收入都能及时足额解交农经中心村级专户。村级所有支出均须村主任审核,书记审批,经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监委同意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和“如皋市村级监督委员会监督专用章”后方可入账,其中小额支出由村会计按报销程序以备用金直接支付,再由村会计到农经中心报帐。大额支出经各村申请,领导审批后采取非现金的方式结算。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1)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在一事一议资金使用上我们严按照一事一议项目化管理管理的要求,凡使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建设事项,均实行项目化管理,使用数额在5000元以下的建设事项,列入小型项目和用工管理,在使用上采取“立项、申报、审批、验收、拨款、建
立台账”的程序,拨款时统一使用“一折通”打卡的方式结算到位。(2)村级财政转移支资金管理。农经中心专门设立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核算专页,对市有关部门直接拨入的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入账,对不直接拨入的村干部报酬等,在收到相关票据后及时记账,确保村级资金核算内容的及时、准确、完整。
四是资产、资源动态监管。农经中心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实施动态监管。村级所有的资产在“三资”管理平台中都建立卡片,并留有电子照片备案。村级在处置资产、资源时均由镇纪委牵头,实施公开竞价、招投标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台账变更,确保账实一致。
四是定期公开“三资”使用情况。农经中心根据每季度记账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村“三资”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
五是严格经济合同管理。村级的各种承包必须全部签订书面合同,同时上报农经中心备案。
六是严格村级档案管理。农经中心建立了50个平米的档案室,采用档案密集架,集中保管村级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实施专人管理,档案的调阅均按制度执行。
七是严格审计监督。每年由镇纪委牵头制定审计计划,每年保证对三分之一的村实施审计,今年年初已对全镇十个村三年的经济情况实施了审计,审计结果已召开村定职干部会进行了公布,同时根据审计情况重新出台了《丁堰镇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丁政发【2014】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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